驕傲d'自己。

 
Show Time
 
 
网志分类
· 所有网志 (683)
· 心情日记。 (498)
· 看不见 (93)
· 一次爱情 (33)
· 不值得留恋的东西 (50)
· 未分类 (9)
 
 
记得"铃铃"哦
 
 
Appears
 
 
友情链接
· 首頁
· link
 

饭否

订阅 RSS

0054666

歪酷博客

 
 
 
 
 
« 上一篇: 明天下雨。很好。 下一篇: 今天和FF去城隍庙~ »
思虞。 @ 2008-03-09 02:35


许键我告诉你,我说过你一直都是我不想放弃的人。
今天出去,你还是和以前一样。让我无法忍受。
你既然如此,当初的决定,是不是煞笔的妈的欠日了?
若是按原判,你应当知道是我以后马上就删掉我!
你的SB行径啊!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标题和内容是我在2点35分写的。

重新起个头。题目就叫,只有姐能拉你黑,请看清楚了。

总结一下,其实你是很幼稚。姐的手段比你残忍。你还处在初级阶段呢。
你这样只会给人看来,玩弄感情,自己享乐。别人的想法不干自己什么事,那是她们活该。
你说这些都是我自己一厢情愿的想法。那你的想法呢?你还没想好吧。
我觉得我一开始并没有说错你。留下别人的东西,日后再告诉对方。
这算什么?思念寄托?意淫吗?用你的话说,这是证明你曾经喜欢过对方。
那种连环杀手听说过吧,都会留下被害人的遗物。
真是有成就感呢。
我谈到现在,我被甩的,若有遗留物都丢光。被我甩的,若有实用性的东西还在使用。
什么寄托不寄托的。它们只是一个利用价值而已。
联系方式,若不能在一起,都不联系了。还联系什么?联系只是给对方或自己存留一线希望。
为独有偶的那几个,只是可怜他们。在那一顿冷嘲热讽后,欣赏他们的反映。还能得到友情无价。
没有什么所谓的分手能够做朋友。分手只能做陌生人,或者是敌人。
这些人,目前加上你,无一能幸免遭受我的诋毁。
什么我还是很爱这个人,无法忘记这个人。都是放屁。作践自己的表现。有的人就是愿意贱那~
有权利说这些话的人,只是未成年的幼齿。他们的心智不成熟。可以谅解。
20岁,成年人了。若再有这些污七八糟的想法。只能说无知。蠢货!
没谈过爱情、无法割舍、性格如此。这些都是接口!
看不清自己的问题,对提问束手无策,错上加错。呵呵~ 无能死了。
爱情对你们来说,糟蹋。假借爱情旗号装比啊。

当初你的果断,我心理是承认的。你是对的。
而今天得到的答案,原来它被你当成一种逃避。
太可笑了。
真是果断的逃避啊。
你对你女人的感情,以前看来是多么的幸福?
现在看来,就是一个煞笔么。那女人不是什么好料,从你说的那些内容我就看出来了。
你安慰自己,你一心想和她在一起,最后却弄成了分手。自拦问题。其实你已经恍然了吧。
你一厢情愿,真贱哦。也不会贱好就收,无限放大。
我就是这么看你的。
面对现实好伐。爱只有一个人,经过时间的刷洗,它在哪你都不会记得的。
那所谓的“回首几十年前我的爱人”都只是出现在故事里。
琼瑶写小说除了满足自己的意淫,剩下的也就只有利而已。
说什么,对别人只要发发信息 打打电话 哄哄 自己想干吗就干吗 轻轻松松 还照样蛮好
让人看轻你伐?弄以为弄是超人吗?
用不了多久会有下一个李佳,第三个李佳。
自我蒙蔽,以为自己放荡的很类。啊古,弄了了玩搬家家?上海滩风流楚留香?
看起来真滑稽。

你有权利不听我的想法,但是你在听的同时告诉我,我的想法你不知道,也不想知道。
知道虚伪怎么写伐?知道无耻怎么写伐?
弄真俄当自噶是个优秀的人才?????????????????????
我靠!你真TMD清高啊!!!! 也不想知道。很好嘛~ 弄权利很大嘛~~~
不想知道,简单啊~ 那就一个字。滚。看清楚了吗?是
我当你是人,希望你也能公平的对待我。我不想当你是只猫。
请把你的自私、清高、幼稚和所谓的爱情,一起带着滚吧。
我老公家的猫,在我眼里,她冷了就钻进被窝,不愿意被抚摸就咬人。
最后的结果就是,上来一次床就被我丢下去。
想很安稳的4之脚着地?不可能。每次都是连滚带爬的跑走。
这就是我的为人。你看清楚了吗?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无谓的话,番花样我能说很多。不想太杂乱了。呵呵~
最后说一句,你这个妖孽。不要再祸害别人了。
你只有被甩的份。没资格去对别的女人说自负的话。
因为你根本就不配。

始于4:40分。 收尾5:25分。





评论 / 个人网页 / 扔小纸条
* 昵称

已经注册过? 请登录

新用户请先注册 以便能显示头像及追踪评论回复

Email
网址
* 评论
表情
 


 

分类小组论坛
杂谈 , 娱乐、八卦 , 文学、艺术 , 体育 , 旅游、同城 , 象牙塔 , 情感 , 时尚、生活 , 星座 , 科技

请注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, 如威胁到本站生存, 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, 同时本站的相关记录可能成为对您不利的证据.

相关法律法规
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
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
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
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
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